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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2005-05-11 14:56:35.78

一、“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进入中心各部门(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核、认定和调整,对审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3、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4、受理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及其它涉及我区投资环境的投诉;
     5、审核“中心”各部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监督管理各窗口部门收费工作的实施;
     6、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7、完善政府各项便民服务,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服务窗口工作职责
     1、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
     2、受理有关投资政策、证照申领的咨询及其他服务事项。
     3、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切实做到高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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