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简介 中心新闻 政策法规 考核动态 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 中心简报 公民投诉
你的位置: 首页 >> 市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 中心服务 >>  正文
时限要求

2005-05-11 14:55:02.357
    行政服务中心采用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回件的形式为审批事项申请人提供服务。
    所谓即办件就是可即时或当天办结的审批事项。
    所谓承诺件即需在一定的时间内审核或现场勘查的审批事项。承诺最后一日为办结时限。
    所谓联办件即以需经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以所有联办部门办结为时限。
    所谓上报件即主管部门窗口审查后需转报上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它的时限为上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所谓补办件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办有关手续、材料的。
    所谓退回件即申报材料中主件缺少,或虽申报材料齐全,但经初审,认定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或经现场勘查、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审批事项。
    具体的时限要求请参阅服务指南。

】 【打印】 【关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2005
电话:(0531)2078999 2078988
电话:(0531)82078576
Mail:szinvest@163.com
地址:济南市纬二路128号 邮编: 250001
技术支持:杭州新伟业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