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中心的收费严格按照财政局、物价局核定的事项、标准收取。
一、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各项收费一律由中心统一管理。中心各窗口只出具缴款通知书,款项由设在中心的代收费银行统一收取。
二、窗口从中心领取缴款通知书。
三、 收费程序:
1、服务对象到窗口领取缴款通知书后,到中心代收费银行交款;
2、代收费银行收款后在缴款通知书上加盖印章,并出具财政部门按规定统一印制的发票;
3、服务对象持加盖印章的缴款通知书到原窗口办理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