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进入中心各部门(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核、认定和调整,对审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3、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4、受理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及其它涉及我区投资环境的投诉;
5、审核“中心”各部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监督管理各窗口部门收费工作的实施;
6、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7、完善政府各项便民服务,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服务窗口工作职责
1、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
2、受理有关投资政策、证照申领的咨询及其他服务事项。
3、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切实做到高效、便民。
